新乡

您当前位置:公务员考试网 > 新乡人事考试网 > 考试快讯 >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问题汇总

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问题汇总

2019-10-14 21:53:25 新乡人事考试网 //xinxiang.huatu.com/ 文章来源:国家公务员考试网

  【导读】华图新乡人事考试网同步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发布: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问题汇总,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!如有疑问请加【交流群汇总】 ,更多资讯请关注新乡华图微信公众号(xinxiang-huatu) 。

  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

  (2019年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5次会议、2019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,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)

  为依法惩治组织考试作弊、非法出售、提供试题、答案、代替考试等犯罪,维护考试公平与秩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:

  第一条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的“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”,仅限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所规定的考试。

 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,下列考试属于“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”:

  (一)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、研究生招生考试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;

  (二)中央和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;

  (三)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、国家教师资格考试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、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、医师资格考试、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、注册建筑师考试、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;

  (四)其他依照法律由中央或者地方主管部门以及行业组织的国家考试。

  前款规定的考试涉及的特殊类型招生、特殊技能测试、面试等考试,属于“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”。

  第二条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,组织作弊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“情节严重”:

  (一)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、研究生招生考试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的;

  (二)导致考试推迟、取消或者启用备用试题的;

  (三)考试工作人员组织考试作弊的;

  (四)组织考生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作弊的;

  (五)多次组织考试作弊的;

  (六)组织三十人次以上作弊的;

  (七)提供作弊器材五十件以上的;

  (八)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;

  (九)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。

  第三条 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,获取、记录、传递、接收、存储考试试题、答案等功能的程序、工具,以及专门设计用于作弊的程序、工具,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的“作弊器材”。

  对于是否属于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的“作弊器材”难以确定的,依据省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考试主管部门出具的报告,结合其他证据作出认定;涉及专用间谍器材、窃听、窃照专用器材、“伪基站”等器材的,依照相关规定作出认定。

  第四条 组织考试作弊,在考试开始之前被查获,但已经非法获取考试试题、答案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扰乱考试秩序情形的,应当认定为组织考试作弊罪既遂。

  第五条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,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、答案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“情节严重”:

  (一)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、研究生招生考试、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试题、答案的;

  (二)导致考试推迟、取消或者启用备用试题的;

  (三)考试工作人员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、答案的;

  (四)多次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、答案的;

  (五)向三十人次以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、答案的;

  (六)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;

  (七)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。

  第六条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,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、答案,试题不完整或者答案与标准答案不完全一致的,不影响非法出售、提供试题、答案罪的认定。

  第七条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,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四款的规定,以代替考试罪定罪处罚。

  对于行为人犯罪情节较轻,确有悔罪表现,综合考虑行为人替考情况以及考试类型等因素,认为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,可以宣告缓刑;犯罪情节轻微的,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;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,不以犯罪论处。

  第八条 单位实施组织考试作弊、非法出售、提供试题、答案等行为的,依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定罪量刑标准,追究组织者、策划者、实施者的刑事责任。

  第九条 以窃取、刺探、收买方法非法获取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、答案,又组织考试作弊或者非法出售、提供试题、答案,分别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和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的,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和组织考试作弊罪或者非法出售、提供试题、答案罪数罪并罚。

  第十条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,组织作弊,为他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,或者非法出售、提供试题、答案,符合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、非法生产、销售窃听、窃照专用器材罪、非法使用窃听、窃照专用器材罪、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、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等犯罪构成要件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第十一条 设立用于实施考试作弊的网站、通讯群组或者发布有关考试作弊的信息,情节严重的,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的规定,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;同时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、非法出售、提供试题、答案罪、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等其他犯罪的,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。

  第十二条 对于实施本解释规定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,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,依法宣告职业禁止;被判处管制、宣告缓刑的,可以根据犯罪情况,依法宣告禁止令。

  第十三条 对于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,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危害程度、违法所得数额以及被告人的前科情况、认罪悔罪态度等,依法判处罚金。

  第十四条 本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。

  以上是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问题汇总的全部内容,更多关于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,作弊等刑事案件问题汇总快讯信息敬请关注新乡人事考试网频道。

河南信阳最新招考信息

本文标签: (编辑:Lym)
有报考疑惑?在线客服随时解惑

公告啥时候出?

报考问题解惑?报考条件?

报考岗位解惑   怎么备考?

冲刺资料领取?

2022银行春季校园招聘笔试辅导课程
联系我们
微信二维码

华图教育官方微信

华图总部: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

联系电话:010-68296100

联系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

华图分校:河南华图

郑州黄河路交卫生路向北三叉口东50米路北华图教育培训基地
(红旗路交卫生路东50米路北)

客服热线:0371-87096515

网站://ha.huatu.com

  • 郑州
  • 洛阳
  • 新乡
  • 信阳
  • 南阳
  • 开封
  • 驻马店
  • 三门峡
  • 许昌
  • 安阳
  • 濮阳
  • 平顶山
  • 焦作
  • 商丘
  • 周口
  • 漯河
  • 济源
  • 鹤壁
  • 华图总校

郑州黄河路交卫生路向北三叉口东50米路北华图教育

客服热线:0371-87096515

网站://zhengzhou.huatu.com

洛阳西工区建业凯旋广场东侧商务楼8层

客服热线:0379-62275677

网站://luoyang.huatu.com

新乡市金穗大道星海假日王府华图教育

客服热线:0373-2618333

网站://xinxiang.huatu.com

信阳市解放路与统一街交叉口华图教育

客服热线:0376-6151778

网站://xinyang.huatu.com

南阳市卧龙路工业路交叉口西北角向北100米路西华图教育

客服热线:0377-63192111

网站://nanyang.huatu.com

开封市金明广场北200米路西全季酒店三楼华图教育

客服热线:0371-23157086;0371-22663306

网站://kaifeng.huatu.com

驻马店市文明路与雪松路交叉口一楼门面华图教育

客服热线:0396-3300899

网站://zhumadian.huatu.com

三门峡市建设路与六峰路交叉口向北20米,美居商务酒店院内

客服热线:0398-2182333

网站://sanmenxia.huatu.com

许昌市东城区建安大道与魏文路交叉口东北角华图教育

客服热线:0374-8389007

网站://xuchang.huatu.com

安阳市中华路与德隆街交叉口北50米路东—万达写字楼1307-1311号

客服热线:0372-5956000、5956056

网站://anyang.huatu.com

濮阳市开州中路与政和路交叉口向东濮阳华图

客服热线:0393-5388008、8977110

网站://puyang.huatu.com

平顶山中兴路与和平路步行街交叉口基泰大厦808室

客服热线:0375-6122612

网站://pingdingshan.huatu.com

焦作市山阳区塔南路太极景润(太极广场)焦作华图教育

客服热线:0391-3675776、3885776

网站://jiaozuo.huatu.com

商丘市睢阳区归德路与宇航路交叉口市一高对面往南50米

客服热线:0370-2788345

网站://shangqiu.huatu.com

周口市大庆路北段腾龙名都小区

客服热线:0394-8688160

网站://zhoukou.huatu.com

漯河市交通路与黄河路交叉口(老桥北)兰乔圣菲南门东10米华图教育一楼门面

客服热线:0395-3336991、3291848

网站://luohe.huatu.com

济水大街与文昌路交叉口(鸿运楼)西北角教育书店5楼

客服热线:03922788587

网站://jiyuan.huatu.com

鹤壁淇滨区九州与与步行街西侧交叉口向南50米路西

客服热线:0392-2788587

网站://hebi.huatu.com
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

邮编:100036

行政总机:010-68296100

全国热线:4006-01-9999